這是經歷參與公司大裁員的第一手紀錄,經過了兩年多,大部分的事情應該都不是機密,但是還是不會揭露個別人物訊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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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過完農曆年,馬上收到CEO的信,所有一級主管,以及各國分公司總經理,以及部分二級主管,各自安排時間,在一週後的某日,抵達新加坡總部,信中沒寫原因,只有說要重要事情要討論,也強調為了不引發額外的遐想,希望大家對自己團隊說是主管訓練即可。
當時我負責部分工程部門,職稱是VP of Engineering,也是在緊急抵達名單之內。
這個公司是個規模大概一千多人的跨國電商。主要營運的地方是東南亞,加上台灣韓國澳洲,當時一共有10個國家分公司,總部是在新加坡。各國分公司規模大小不一,小規模的分公司可能有30個人,大的可能有60人。不過功能來區分的話,軟體工程部門是最大的部門,差不多兩百多個人,只分布在台灣越南新加坡三個國家。
在這個緊急通知範圍,大概有10位一級主管,10個分公司總經理,幾位VP,加上CEO跟法務人員,差不多將近30人。
台灣往新加坡的飛機,抵達新加坡差不多要4個小時。在飛機上我稍微想了一下,覺得應該就是為了大規模資遣。
為什麼呢?以下是當時的推測:
(1) 這不可能是為了講好消息,例如公司要上市了。講好消息不需要這麼神秘,也不需要"集合"一級主管。只要視訊會議就夠了
(2) 既然是為了壞消息,什麼樣的壞消息需要把公司重要人等在總部集合而非視訊會議?
- (2.1) 公司面臨很大的困難,不得已賣給別的公司:這其實不需要大家緊急集合
- (2.2) 公司有攸關生存的重大事件,例如資安事件,需要大家努力:這不需要緊急集合,公司的確曾有幾次這樣的生存危機,但是為了節省執行時間,應該要視訊會議搞定
- (2.3) 因某個原因要大裁員:這是我想過可能唯一需要大家到現場的,因為可以確保不會走漏消息。
所以在飛機上,我打算開始模擬如何大規模解散自己的部門。
即使我的推測不對(雖然對自己的推測還蠻有信心)花一點點在飛機上的時間模擬,並不會吃虧,只是少看了飛機上的電影而已。
為什麼需要先準備,因為這種事情,如果臨時才開始想怎麼做,到時候一定是被逼著做下意識地決定,而這種潛意識的決定,可能對公司,對團隊成員,對自己都不好。
反而是有所準備,理智的做出對三方面都好的決定最好。
首先,裁員規模一定是很大的。倘若打算裁員10%,根本不需要大張旗鼓,事實上20%也不需要,因為幾乎所有科技業電商每年的"自動更新率"(個人原因自願離職)多半在5%~15%之間,如果只打算裁員20%,其實只要正常離職的人口,加上部分裁員,完全夠了。所以我的猜測是至少裁員45%,而其中自動流失的是10%,所以一級主管至少裁掉自己部門現有人口35%,為了預防萬一,在模擬的時候,自己先訂了50%的目標。
到了總部,會議要求大家不要使用手機,我覺得我猜對了。果不其然,CEO開門見山的說,我們需要大規模的裁員。
原因當然很清楚。經過疫情之後,電商生意並沒有大幅好轉,而營業成本持續增加,公司雖然開始獲利,但獲利實在太少,如果不趁現在做一次性的降低成本,以後會更困難,公司距離到上市目標會遙遙無期。
並且也公布了"想要"達到的數字,45%。
會議中,CEO嚴肅的講了幾個原則:首先這件事情無法改變。其次:各主管要在一日之內,決定離開名單,第三:名單不是以績效決定,而是以公司未來價值決定。第四:名單需要保密到下週,公司會有一個統一時間決定。第五:一定要符合各國勞基法規定。第五:回國後,在公司統一公布前,絕不能洩漏。
最後,CEO說明,這件事是他獨一決定。他這樣說,大概是希望要怪罪就怪他一個人。
那場會議有個分公司總經理,聽到這個消息大為震驚,當場落淚。也有幾位一級主管看起來十分震驚,畢竟公司前不久才好不容易宣布轉虧為盈。
當場也有部分主管詢問,裁員的原則是什麼,怎麼樣決定。但其實CEO只能給概念性的答案。
其實也很簡單,各個主管才是真正了解自己部門在做什麼的人
當時我負責的主要部門有:Infra, QA, Tech-Support, info-sec(資安),這些部門各有自己的主管,其中infra和 QA跨了三個國家。
在飛機上我自己模擬過之後,覺得以工程部門來說,最不好的方式就是均勻的裁掉。按照公司計劃,讓A團隊少45%,B團隊也少45%...這樣看似公平,其實會造成三輸的情況。
什麼樣的三輸:
公司最後會得到的是,規模縮小,事情不變,人心惶惶的同樣結構。
每個團隊留下來的人只會變得更忙,而且如果是這種裁員方式,留下來的必定是績效相對高的。也就是更有可能找到更好工作,能更快跳槽的人。這種情況下,會造成惡性循環。
最後是自己與個別成員,無論怎麼解釋,被裁員的一定會要我好好解釋「為什麼是我走」。我很願意解釋,但不會有人聽得進去。團隊成員並不是每個人都夠成熟的知道,責任不在"劊子手"而是在"決定者"。
最好的方式應該是按照結構。
當然每個VP,每個總經理所管轄的範圍不同,不是每個部門都可以按照結構來裁員。
總之,當時很快地送給CTO/CEO我的計劃。
我的概念很簡單,首先經過了疫情,我的團隊績效都已經提高很多,所以裁員和績效無關,而我希望裁員之後組織效率提高,團隊成員的互信與合作也要提高。
在這個預設條件下。首先橫跨三個國家的QA團隊,直接裁掉整個新加坡QA,單純只是因為新加坡的QA薪水實在太高。保留台灣與越南的所有QA。
其次,橫跨三個國家的infra團隊,其中越南只有一位,所以先不考慮,而決定裁掉整個台灣的infra團隊。而裁掉台灣infra的原因也很簡單,infra團隊過去是因為人才招募不易,所以同時在台灣跟新加坡都有,經過幾年的經營,台灣infra團隊其實比新加坡人還多,但就infra的本質,其實應該在總部才對。所以趁此機會,讓infra統一在總部。
最後,完整保留資安和Tech-Support。當時所謂資安團隊,也只是兩個人而已,而tech-support是在菲律賓,因為要24小時值班所以必須要有6個人。在公司有重大改變情況下,tech-support中長期都會有更多壓力,即便少一個人對整公司反而會更糟。
最後是我自己。我把自己也放在名單裡。
在這個規模的裁員情況下,作為主管,不能直接將自己變成例外。如果每個主管都這麼作,組織很快會頭重腳輕。我自己已經在公司做了6年多,順勢跟著一起離開,不但可以減少CEO的壓力:畢竟不裁任何一級主管也不太合理,理論上應該也要裁掉45%一級主管,但是能當上一級主管表示一定對公司有價值的地方,我要是CEO還真不知道怎麼裁比較好。
更重要的是,如果我自己也是要走的一員,我在溝通告知被離開的成員時,不但心理壓力會少非常多,溝通也容易得多。
總之名單,大概10分鐘就搞定,因為在飛機上已經有草稿。
最後跟CTO討論的時候,他發現我這種的裁法,會超過45%,所以他為求安定,希望在台灣留下幾個infra成員也好。即便我有解釋,這樣留下來的人,畢竟是非常值得留下來的,同時一定也是非常容易被挖角的。但他最後的決定還是希望多留點人,反正已經達到45%就好。
回到台灣,憋了大概近10天的時間。
要等一週的原因是各國勞基法個不相同,各國總經理必須先跟法務確認過才行。
終於到了公司全員視訊會議,公布的那日(D-Day)。
會議進行的是很簡單。CEO公布要大裁員,接下來說明大概流程,然後會議結束。流程很簡單。就是HR會逐一通知,告知你就是名單的一員,然後說明給予的補償,然後今天就可以離開,然後明天就不用來了,也不需要交接。
不過最後公布其實不是45%,原因也很簡單,首先有部分人在那10天就提辭呈。事實上在一個千人大公司裡面,10%離職率的話,每週有2~3人離職是非常正常的,而由於農曆過年剛過,又是特別容易有人離職的時候。其次,財務重新計算薪資結構,裁員一個新加坡人,跟裁員一個印尼人,看似都是一個人,但財務上差快5倍。也就是説重新計算大裁員後的結果,發現部分國家不需要裁那麼多。因此最後在投影片上並不是45%。
全公司結束後,由各國HR對內自己召開個別會議,對內說明部分流程差距。這主要原因是基於各國勞基法的不同,流程會有一點點差距,補償也有一點點差距。
當然我只知道台灣的流程以及特殊的地方。首先公司給的補償,一定超過勞基法,因此HR會提出一份自願離職合約,希望當場簽名走人。以技術人員角度來說,這個補償還不少,而且除了補償之外,原本勞基法有規定的假日如果還沒放完,也是會換成現金,還不需要花心力交接。
因此,正常情況下,簽那個合約是比較好的。
問題在於,如果不簽,或者想要明後天才簽可以嗎?
這其實之前模擬過,如果不簽,就不會使用這次資遣的補償,過幾天會改用「真的勞基法資遣」那個資遣費比這個自願離職會少很多。對於員工來說,最大的差別是,真的勞基法資遣,是可以"提告"的,而自願離職,當然不可能提告公司。
而這種情況,提告唯一能做的要求就是,這個資遣無理,要求返還為工作權。只是公司不怕提高,原因在於,公司雖然在這年,勉勉強強轉虧為盈,但那只是該年度,整個公司以資本額來說,還是虧錢的,以照法律解釋,虧損的公司,當然可以資遣員工。而根據過去台灣的案例,提告要求返回工作權利,幾乎都是真正的底層員工,勞動員工,工資大多低於4萬台幣。工資高的技術性員工,判決幾乎都輸。為什麼呢?因為勞基法保障的是喪失掉工作權,會造成生存問題的情況,並且保護資訊不對等,技術不對等的情況。如果是月薪高於勞保兩倍以上(也就是八萬),要求資遣不成立,幾乎不可能,至少我在過去判決書根本搜尋不到這個例子。
簡單的說,對於高技術的員工,這次給的大規模資遣補償相當不錯。
實際上逐一面談的時候,速度是很快,因為我也只講三句話:(1)你也是這次被離職的一員 (2)這個是公司提供的自願離職合約,上面有你可以拿到的錢,請看一下,如果同意今天要簽回 (3) 我自己也已經簽了
這三句話讓幾乎所有人都立刻簽了。因為看過上面的錢,再加上不用交接,其實能夠好好休息一陣子並不糟啊。
在同一天,一次搞定所有事情,這個策略其實是對的,是個三贏策略。
(1) 對被離開的人來說,不需要痛苦交接,不需要不必要的情緒反應。
(2) 對於公司來說,不需要延宕處理問題,在同一天有任何狀況也會一次性發生
(3) 對於主管來說,一次溝通完成,減少情緒消耗以及意外。
重要的是這次的大裁員的概念和立場是對的:「不是基於個人績效裁員」
不應該對員工說:選你是因為A做的比較好,也不需要對員工解釋說:因為你上次專案做不好所以請你離開。
當裁員跟績效掛鈎的時候,所有事情都解釋不完,永遠不可能有滿意的結果。就連差強人意的被接受,都不可能。
對於還在的人呢?
說實在,工作壓力雖然會瞬間增高,但由於沒有交接,很多事情就算出問題,也應該在預測之內,只要公司能維持普通營運狀態一陣子,那些沒人做的事情,真正的重要性會浮現,浮現出來再做都還不遲。而沒有重要性的,自然也不用做下去。
如果我不是負責這樣的高技術部門,而是非技術部門,像是客服,裁員還會不會那麼順利就很難講。
沒有人會希望裁員,但是這並不是什麼嚴重的事情,只要補償金額合理,是個讓人好好休息的好機會。